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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4 16: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04       报名截止:2023-03-07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2个,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详见附件1《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8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3.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3年2月7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4.相应学历证书需在2023年2月7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2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2月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北楼209办公室(嘉善大道58号)。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73-89104053。